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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的禁用词:规范与责任的体现

来源: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:2024-09-27

一、引言

在信息传播日益迅速的今天,新闻媒体的语言规范显得尤为重要。新华网作为国家级新闻网站,其禁用词的使用规范不仅体现了新闻行业的专业性,也彰显了对社会责任的承担。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华网的禁用词种类,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。

二、新华网禁用词的分类及案例

1. 时政类禁用词

时政类禁用词主要涉及政治人物的称谓和政治事件的描述。例如,在报道中避免使用“老板”来称呼国家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负责人,而应使用其正式职务名称。这样做有助于维护政治人物的严肃性和职务的正式性。

案例:在报道某领导人的活动时,应使用“国家领导人”或具体职务名称,而不是“老板”。

2. 社会生活类禁用词

社会生活类禁用词关注对特定群体的尊重。如不使用“残废人”、“瞎子”等贬义词汇,而改用“残疾人”、“盲人”等中性称呼。

案例:在报道一位残疾人士的励志故事时,应使用“残疾人”而非“残废人”。

3. 法律法规类禁用词

法律法规类禁用词要求在报道法律相关内容时,避免使用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词汇。例如,在法院判决前,不使用“罪犯”一词,而用“犯罪嫌疑人”。

案例:在报道一起未判决案件时,应使用“犯罪嫌疑人”而非“罪犯”。

4. 民族宗教类禁用词

民族宗教类禁用词旨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。例如,不将香港、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,以避免误解。

案例:在报道涉及港澳地区的新闻时,应注意表述方式,避免造成误解。

5. 不文明用语

不文明用语包括一些粗俗、低俗的词汇,如“装逼”、“草泥马”等,这些词汇在新闻报道中是严格禁止的。

案例:在报道网络用语规范时,应避免提及此类不文明用语。

三、禁用词的意义

新华网的禁用词列表不仅是对新闻从业者的一种规范,也是对公众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。它体现了媒体对信息准确、客观、公正的追求,以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守。禁用词的使用有助于维护新闻行业的职业操守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
四、结语

总之,新华网的禁用词列表是新闻从业者必须遵守的规范,也是社会各界共同维护语言文明的重要参考。通过了解和遵守这些禁用词,我们能够更好地传播正能量,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。在信息传播日益便捷的今天,让我们共同努力,让新闻语言更加规范、文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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